美起诉中企集装箱垄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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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贸易格局持续动荡,贸易战、区域冲突频发,让海运关键航道安全、供应链自主可控的战略意义愈发凸显。作为全球贸易的核心载体,海运供应链早已成为中美战略博弈的核心赛道,双方
全球贸易格局持续动荡,贸易战、区域冲突频发,让海运关键航道安全、供应链自主可控的战略意义愈发凸显。作为全球贸易的核心载体,海运供应链早已成为中美战略博弈的核心赛道,双方在关键航道通行、航运资源布局、配套产业掌控等领域的竞争持续深化、维度不断拓展。
当地时间5月19日,美国司法部突然发布公告,对全球四家头部集装箱制造企业及七名高层管理人员提起刑事诉讼,指控其涉嫌操控数十亿美元集装箱市场、实施商业垄断串谋。此次被点名的四家企业,囊括了全球集装箱制造领域的核心主体,分别为中集集团、胜狮货柜、上海寰宇物流装备、新华昌集团。其中,胜狮货柜市场总监马南庆已于今年4月14日在法国被美方控制,成为美方此次跨境执法打压的关键突破口。


一、全球集装箱产业格局:中国主导是市场化必然结果

集装箱是全球货物贸易的基础核心装备,无论是远洋海运的消费品、半成品运输,还是中欧班列的铁路货运,均采用统一标准集装箱,可以说集装箱产能直接决定着全球贸易物流的运转效率。在全球产业链分工体系中,集装箱制造早已形成高度集中的格局,中国占据绝对垄断地位。
据德鲁里行业数据及中国集装箱工业协会统计,当前全球集装箱保有量约5500至6000万标箱,实体集装箱存量超4000万个。受设备折旧、贸易增量带动,全球每年需新增500至800万个集装箱。其中,中国企业包揽了全球96%的新增集装箱产能,全球存量集装箱中80%为中国制造,是无可替代的全球集装箱制造核心基地。
中国的行业垄断地位并非人为操控,而是工业化配套、市场规律主导的自然结果,核心源于两大核心优势:
其一,成本端全产业链优势。钢材是集装箱制造的核心原材料,占整体制造成本的50%。而中国钢材产能稳居全球第一,占据全球半壁江山,能够实现集装箱用钢的百分百自主供给,大幅压缩原材料采购、跨境运输成本,形成海外企业无法比拟的成本优势。
其二,贸易区位适配优势。集装箱存在极强的属地使用属性,生产地与货物起运港的距离直接决定物流成本。若生产基地远离起运地,初次投用的调箱成本将大幅攀升。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商品制造国、货物起运国,海量的出口贸易催生了密集的港口物流需求,集装箱就近生产、就近投用的市场逻辑,直接锁定了全球集装箱制造产业向中国集聚的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集装箱技术起源于美国,上世纪五十年代由美国发明且率先实现本土化制造。但随着全球产业转移、贸易格局重构,美国丧失了钢材产能优势和全球核心起运国地位,集装箱制造业自然逐步衰退。反之,中国凭借全产业链配套和贸易体量优势,承接并垄断了这一细分赛道,完全是市场优胜劣汰的结果。
 


一辆正面吊车在给货车装运集装箱。资料图:新华社


二、涉事企业股权穿透:不存在垄断串谋的产业基础

美方起诉的四家核心企业,股权结构、企业属性、经营逻辑截然不同,分属央国企、港资外资、民企三大类型,产业诉求、决策体系相互独立,从根源上否决了集体串谋垄断的可能性。四家企业股权及经营属性可清晰拆解为四类:
中集集团:内地与香港两地上市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前大股东为中远集团,后股权转让至深圳市国资委,当前核心股东包括深圳市国资委、招商局集团、中远集团,叠加多家财务投资机构。其中招商局、中远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直管一级央企,企业整体为二级央国企架构,无单一法律实控人,决策体系多元制衡。
胜狮货柜:香港上市企业,核心实控方为新加坡太平船务(PIL),最终控股主体是新加坡淡马锡集团(新加坡国资委)。企业实行“造箱+用箱”一体化运营,太平船务负责海运承运,胜狮货柜专属配套集装箱生产,内地产能均通过收购本土工厂落地,依托母公司渠道获取订单,核心决策、利润留存、管理团队均位于境外。
上海寰宇:纯正二级央企,为全球第四大海运承运人中远海运的全资子公司,定位为集团内部配套造箱板块,服务母公司海运业务,财务独立核算但核心决策完全受制于母公司。
新华昌集团:纯内资民营企业,与国内外大型海运承运企业无任何股权关联,市场化独立运营。
整体来看,四家企业分属不同资本体系,不存在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其中胜狮货柜、上海寰宇本质是海运巨头的配套生产板块,造箱业务服务于母公司海运承运主业,根本无涨价牟利的动力。


三、起诉书四大核心指控:全面违背企业经营基本逻辑

美方起诉书罗列了四项所谓的“企业串谋控产涨价方案”,涵盖限产排班、加装监控、禁止扩产、设立处罚基金等操作。但结合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国企监管规则、上市公司合规制度来看,所有指控均存在致命逻辑漏洞,完全不具备落地可行性。
第一,人为压缩产能、固定生产班次不符合企业经营考核逻辑。正常企业均有标准化排产计划和年度经营指标,产能利用率、产值利润是核心考核依据。四家头部企业均为行业正规主体,长期刻意压低生产班次、缩短生产时长,必然导致经营指标不达标,生产负责人将面临内部问责、绩效考核降级,企业管理层不可能长期集体默许此类损害公司利益的操作。
第二,公开加装监控涉嫌泄露核心商业机密。起诉书指控四家企业在49条干货集装箱生产线加装87台监控设备,对外开放给同行监督。生产线工位布局、生产工艺、实时开工率均为企业核心商业机密,对外公开完全违反企业安保制度、保密条例,法务、合规、安保部门会直接否决,无任何落地空间。
第三,管理层无权干预企业重大扩产决策。新建工厂、扩张产能属于企业董事会、股东的重大投资决策范畴,企业高管仅为经营管理层,无权限跨企业达成“禁止新建产能”的私下约定。即便管理层达成口头默契,也无法阻拦股东、资本的扩产意愿,更无法遏制行业新入局者,该约定不具备任何市场约束力。
第四,违规处罚基金不符合财务合规体系。企业专项资金设立、对外处罚支出均需严格的审批流程和合规依据,四家正规企业的财务体系、内控机制完善,不可能无依据划转专项约束基金,私下对同行实施经济处罚,完全违背财务合规准则。
从治理层面来看,若几名高管可绕过董事会、股东、法务、财务、安保等所有部门,架空国企监管、上市公司治理规则,长期推行违规串谋协议,企业整套经营体系将彻底瘫痪,这在现代化大型企业中完全不可能发生。
从个人动机层面分析,涉事高管均为职业经理人,并非企业实际控制人,无法通过涨价、控产获取个人收益。反而实施此类违规操作将面临失业、追责、牢狱风险,风险与收益完全失衡,不存在集体串谋的主观动机。


四、美方打压的深层逻辑:陈旧法条下的产业霸权博弈

此次诉讼并非偶然,而是美国针对全球海运产业链、针对性打压中国优势产业的既定布局。早在2024年,美国南达科塔州众议员就提出国防法案修正案,无端指责中国集装箱企业疫情期间刻意控产抬价,为后续司法打压埋下伏笔。

“超额利润税”在法国引发争论

 

疫情期间全球海运价格暴涨是供需失衡的纯粹市场结果,全球多国均开展行业调查,最终均未处罚市场主体。唯独美国持续发难,核心原因在于美国本土无世界级海运承运企业,境外船公司在美缺乏政治代言人,天然成为美国贸易打压的“替罪羊”。
近年来美国持续出台《海运改革法案》等偏向托运人的新规,对全球主流海运企业密集发起诉讼、处以巨额罚款,丹麦马士基、法国达飞、中国中远、台湾长荣、以色列以星等12家全球头部船企均被追责,仅新加坡太平船务长期幸免。此次美方将矛头对准太平船务旗下的胜狮货柜,本质是补齐对全球海运产业链的打压闭环。
值得关注的是,美方此次将民事贸易纠纷升级为刑事诉讼,依据的是1890年出台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该法案诞生于自由资本主义时代,针对的是无监管、无现代化企业治理、资本家全权掌控企业的垄断乱象。而现代企业早已形成股权制衡、部门分权、合规监管的完善体系,用130余年的陈旧法条约束现代化企业经营,本身就存在严重的时代错位。
同时,美方此次执法极具博弈策略性。吸取孟晚舟事件的经验,美方并未直接针对中集、上海寰宇等纯正中资央国企,而是选择股权离岸、实控方为新加坡淡马锡的胜狮货柜下手,通过抓捕其外籍关联高管,规避直接与中国核心国资企业正面冲突的风险,专挑“易拿捏、低风险”的离岸企业作为博弈突破口。


五、事件启示:建立分层分类的海外权益保护体系

此次集装箱垄断案,清晰折射出中美博弈的新态势:美国已不敢直接硬碰中国本土核心产业主体,转而瞄准注册地、实控方、核心资源均在境外,仅依托中国产业链生产的离岸企业,实施精准打压。这也为中国完善海外企业权益保护机制、精准应对美方长臂管辖提供了重要启示。
 


一艘货轮准备停靠浙江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集装箱码头。资料图:新华社


首先,坚守权责对等、精准保护原则。对于华为、中集集团这类扎根中国、依托本土产业链、掌握核心技术、关乎国家产业安全的本土企业,国家需全力兜底保护,坚决反制美方霸权打压。而对于胜狮货柜这类离岸企业,其仅将生产环节落地中国,核心管理层、利润资金、决策体系均在境外,仅依托中国钢材、产业工人、港口配套实现盈利,无需动用国家战略资源为其商业利益全权兜底。
其次,厘清产业依存的核心逻辑。集装箱制造产业高度依赖中国完整的上下游配套、原材料产能和港口贸易体系,境外离岸企业离不开中国产业链土壤,而中国本土产业体系并不会因个别离岸企业波动受到冲击。我们无需过度高估外资离岸企业的产业价值,更无需无差别承担其海外商业风险。
最后,优化海外权益保护策略,实现“有所为、有所不为”。针对涉事案件中的中国籍员工,国家依法提供领事保护和法律援助,保障其基本人身与合法权益;但对于离岸企业的市场化商业纠纷、海外处罚,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不盲目兜底。通过“穿透股权、追溯实控、分类施策”的精准治理模式,集中外交、战略资源保护本土核心产业,在中美产业博弈中牢牢掌握主动权,坚决守护中国产业主权与长远发展利益。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底线思维 ,作者:左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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