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0 日,*ST 亿通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指出,*ST 亿通在 2024 年度业绩预告中,虽披露预计营业收入 1.1 亿元至 1.2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但未提及扣除后收入的预计情况,存在业绩预告披露不完整问题。
此外,公司在 2024 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未披露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相关风险揭示不及时。上述行为已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